三年后我国铸造企业将控制在1万家以内

  近些年来,随着铸造行业的发展,各地也纷纷出现了一些小微企业,从工业化大生产角度和铸造行业的特点来看,那些“散、乱、弱、差”的小微企业并不适合这个行业的发展。在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升,利润低的激烈竞争环境中,从价格与产品质量上做文章,以次充好,严重的扰乱市场次序,也阻碍了大型企业的发展。
   据悉,行业准入规则包括十项内容。其中对企业生产装备的要求是企业熔炼部分必须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电炉、中频感应电炉、冲天炉、AOD、VOD、LF炉等。铸造车间其他部分必须配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必须配备旧砂再生设备,且砂型铸造企业的废砂必须经再生回收再利用。
  此外,准入条件对铸造企业铸件最低年生产能力有了更严格的要求。采用砂型铸造、V法铸造或实型铸造工艺生产铸铁件(不含铸管)、铸钢件或有色铸件的生产企业,其铸件年生产能力按所在地区划分;采用离心铸造工艺生产球墨铸铁管、灰铸铁管的生产企业,其铸件年生产能力按本地区划分。
  与此同时,企业应根据相关法规为职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险和福利,为职工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要对在有害、有毒环境工作的职工定期进行体检。
   行业准入条件主要是针对那些“散、乱、弱、差”的小企业,这部分企业大都制造工艺落后,能耗高,产品质量低,环保设备投入不足。 据调查,我国铸造业能耗占机械工业总能耗的25%~30%,铸件单位产量的能耗是发达国家1.5~2倍,三废排放量更是发达国家的6~10倍。因此,我国对工业节能减排设立了四大约束性指标,“十二五”期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量和用水量分别要比“十一五”末降低18%、18%以上和3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要提高到72%左右。
   按照规划,到“十二五”末我国铸造企业要从目前的近3万家减少到2万家,到2020年再减少1万家,最终把企业数量控制在1万家以内。